首 页
政务公开
单位介绍
新闻动态
政务办公
资料中心
网站留言
政策法规
党务公开
@ 密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民族» 经济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1997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修订)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7-08-09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1997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修订)的通知
  1997年月10月30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 

  国家民委、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重新核定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经〉字[1997]266号)发出以后,有关省区和部门对文件所附目录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经反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我们对《1997年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该目录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以此目录为准贯彻执行。《关于重新核定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经〉字[1997]266号)的其它内容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1997年少数民族特需用用品目录(修订)》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2017-05-25)
· 国家民委、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重新核定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 (2017-05-25)
· 国家民委关于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7-08-09)
· 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7-08-09)
· 中国工商银行转发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继续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的通知 (2007-08-09)
 

Copyright @ 版权所有:2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 邮编:102600

技术支持:大兴区信息中心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02502 京ICP备15023992号